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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B003強颱 部分纏足女性逃生不及 鬆開纏足裹腳布的催化劑

強颱纏足女性逃生不及

 

1895年,日本政府自清國接手治理臺灣,尚在熟悉與了解臺灣的天然環境、風土民情的階段,對於臺灣的公共建設與治理政策尚待規劃。而1898年8月,日人治理臺灣的第三年,該年夏季臺灣遭逢B003號颱風所帶來的暴雨肆虐,重創臺灣淡水河、濁水溪流域,沿岸農田與村落,所引發的嚴重水患即為「戊戌大水災」,讓倡議多時的「解纏足」聲浪得以推向最高點,成為鬆開裹腳布的催化劑。

當時漢人婦人因纏足造成逃難不易、造成死傷的情況提出討論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8年8月10日,漢文版報導)
當時漢人婦人因纏足造成逃難不易、造成死傷的情況提出討論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8年8月10日,漢文版報導)

 

B003號颱風重創全臺  女子纏足逃生不易殃及性命安危

1898年8月6日,B003號颱風中心掠過臺灣東北部,暴風圈籠罩全臺。

1898年8月6日,B003號颱風中心掠過臺灣東北部,暴風圈籠罩全臺。

1898年B003號颱風肆虐全臺(有關B003號颱風造成的災損,請詳前文:「臺島五十年來未曾有 B003颱風衝擊南北兩流域」),颱風中心雖未登陸臺灣,然而外圍環流帶來的強勁雨勢,加上適逢大潮引起海水倒灌,導致淡水河河水暴漲、民宅浸水毀壞,大稻埕的路上甚至有艘被沖上岸而擱淺的船隻的,景象怵目。而南部濁水溪因強降雨而暴漲、漫流、改道,農田、市街皆被水淹沒,濁水溪往北改道,以致於北邊的村莊,幾乎全數被沖毀。

這南北兩大河流的氾濫成災,土地、財物與人員的損失傷亡在當時的官方統計報告中記載,臺北城內淹水深達240公分,造成縣內死亡人數195人、傷者100人、家屋流失100戶、全倒房屋與半倒六千多戶、船隻流失58艘、損壞301艘,山崩壞85處。臺中縣死亡人數244人,為全臺最多,當地家屋流失四百多戶、全倒近二千屋。但是,人員傷亡除了直接遭洪水溺斃之外,尚有因婦女「纏足」行走不易,逃難不易,無人相救而坐以待斃之情形;亦有禍延家中男性,因救援纏足的妻女而造成自身傷亡的狀況,都是纏足帶來的直接與間接傷害。

B003颱風雖然不是日治以來臺灣第一次遇到的颱風,卻是造成災害慘重的一個颱風,也是鬆綁臺灣女性(尤以閩籍女性比例為多)小腳的催化劑,地方上由仕紳推廣解放纏足,學校教育宣導放足的方針,進而帶動1920年代的「放足運動」。

《臺風雜記》裡提到的纏足對以西化的日本,稱之為奇觀。 (出自:《臺風雜記》。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化館藏,https://ntu.primo.exlibrisgroup.com/discovery/delivery/886NTU_INST:886NTU_INST/12398083050004786)

《臺風雜記》裡提到的纏足對以西化的日本,稱之為奇觀。

(出自:《臺風雜記》。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化館藏)

日治初期裹小腳的女性。 (出自:費邁克-臺灣風景明信片。資料來源: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日治初期裹小腳的女性。

(出自:費邁克-臺灣風景明信片。資料來源: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傳統漢人社會,女性纏足歷史由來已久,這是婚嫁的最大要件,容貌非首要,但腳必須要小,也被用來評價所出身家庭的經濟實力。「看腳不看面」、「小腳是阿娘,大腳是婢」這兩句俗諺,表明小腳作為婚嫁條件以及所代表的社會地位。在日治初期,任職於臺灣總督府民政局的殖民官員佐倉孫三所寫的《臺風雜記》中,首篇就提出臺島婦女纏足的「奇觀」:「其最奇觀者,莫若於婦女纏足。」但是,嚴格來說纏足絕大多數僅存在於閩南漢人女性,客籍漢人與原住民女性普遍沒有纏足習慣。

照片中的女性為日治時期客家婦女,皆無纏足,此為屏東佳冬蕭家女眷於照相館拍下的照片。(資料來源:https://archives.ith.sinica.edu.tw/collections_con.php?no=77,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照片中的女性為日治時期客家婦女,皆無纏足,此為屏東佳冬蕭家女眷於照相館拍下的照片。

(資料來源: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霧社原住民女性赤足吹著口琴,可見未有纏足。(出自:費邁克-臺灣風景明信片。資料來源:https://archives.ith.sinica.edu.tw/collections_con.php?no=77,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

霧社原住民女性赤足吹著口琴,可見未有纏足。(出自:費邁克-臺灣風景明信片。資料來源: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 

日本領臺第一年臺灣總督府刊行《臺灣開化良箴》,就明示了臺灣人應戒除的6種風俗習慣,而纏足就是其中一項,另外還有吸食鴉片、辮髮等。雖然在1898年,兒玉源太郎繼任臺灣總督後,針對纏足舊有慣習仍採取柔性勸導、漸禁政策,但仍持續透過學校教育及報章雜誌等管道來宣導、鼓勵臺灣人能夠「自發地」解足、放足。然而,1898年8月6日的B003號颱風,臺北因暴風雨來襲而釀成嚴重災情,死傷慘重,作為官方報紙的《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在風災的報導中,特別增加一篇特稿,論說纏足引起的死傷,不難看出為臺灣總督府宣傳解放纏足政策的目的,尤其是僅在漢文版中登載,意圖更為明顯。

1899年的7月及12月,又陸續在臺灣日日新報的漢文版刊載了「纏足續談」、「論會禁纏足為維新要領」兩篇評論,均對社會尚無法解纏足提出質疑:「⋯⋯于今五載尚不聞有一紳一董倡立斯會 邀同輩共除弊風 此其故為何如耶 抑或如俗見所云 以纏足為貴以不纏足為賤而不欲變更乎⋯⋯」(意譯:為什麼過了五年還不見有仕紳倡議廢除纏足積弊,是否仍有纏足為貴、不纏足為賤的想法?)「⋯⋯以纏足之貽害既為眾所共知  欲矯而正之者  當不乏人  況全臺治歸  帝國常覩 夫內地婦人行步極自然利便  觀感之念當遇浡然易生  乃時至今日竟莫除⋯⋯」(意譯:眾人皆知纏足的壞處,內地(指日本)婦女走路自然俐落,應該能產生改革的想法,但至今竟然還沒能廢除)。

纏足續談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9年7月18日,日刊3版)

纏足續談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9年7月18日,日刊3版)

論會禁纏足為維新要領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9年12月13日,日刊3版)

論會禁纏足為維新要領

(出自:《臺灣日日新報》,1899年12月13日,日刊3版)

 

多管齊下解放纏足  仕紳考察、興學、建立新女性形象

對於臺灣女性解纏足的概念,並非從日治時期才開始,早在1865年,英國及加拿大長老教會在臺創立兩所女子學校,禁纏足就是入學條件,然而其影響僅在教會內部,並未普及至一般民間。

1895年,大稻埕茶商李春生率先前往「內地」考察;1899年3至4月,3名仕紳參觀前往九州考察;1903年日本政府更邀請約500名仕紳參加大阪博覽會,進一步推動追求「新女性」的形象。這些考察特別關注在學校與工廠的日本女性,女子師範學校與講習所為必訪行程。其用意在於推動臺灣近代化、間接影響臺灣商紳階級,協力推動女子解纏足,以及鼓勵女子入學讀書等。這些仕紳們在女子學校裡看見「天然足」的日本女性學習新知,在講習所有效率地工作、協助家族或另一半的事業;在一般工作場合與男性同處一個空間卻行之有禮,打破臺灣「男女七歲之後不共處一室」的固有傳統禮教。日本一遊回臺後,讓家中女性不再解纏足,且讓女兒們上學,甚至妻子進入公學校的亦有人在。

另一方面,為了普及國語、讓臺灣人更快速成為日本人,總督府興辦學校,並著手遊說仕紳家族的女性入學讀書,而入學的規定之一,就是必須解纏足。然而,已經纏足數年的女子,解纏足又是另一個痛苦的歷程,因此,這方面,總督府的態度採取剛纏足的女子能夠解纏足,尚未纏足的年幼女性,能夠不被纏足這樣的政策。

邀請仕紳至內地考察、興辦女子學校之外,第三個間接解纏足的方式是建立「新女性」形象、鼓勵女性投入新興工作。傳統臺灣社會沿襲禮教,女子多數不外出工作,加上纏足造成行動不便,因此見識淺、眼界也難以開闊,這在仕紳們考察內地之後,亦有深刻感受。因此鼓勵家中女性上學,學習家政、國語、算數等知識技能,有此基礎之後,即能投入新的工作,成為「新女性」。

以上三個方式,都是以巧妙手法透過紳商階級產生自覺、讓女性受教育,並建立女性新價值,間接推動解纏足,讓臺灣社會內部發酵出解纏的想法與呼籲。以政策介入的全面放足運動,則是直到1915年4月後,才正式透過保甲系統執行。在《水竹居主人日記》1911年4月10日篇中提到:「⋯⋯近十時,支廳長來開臨時會議,因此十五【日】起,本區內各庄欲施行春季大清潔法故也;又諭,各保宜查女子自十歲以內,凡纏足者要報告解纏云云,近十一時散會。⋯⋯」,雖然當時解纏足尚未列入保甲規約,但已逐漸透過保甲系統鼓吹。

透過保甲制度逐步推行解纏運動。 (出自:《水竹居主人日記》1911年4月10日,張漢俊。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透過保甲制度逐步推行解纏運動。

(出自:《水竹居主人日記》1911年4月10日,張漢俊。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因颱風帶動的社會改正  1915年後解纏足成效顯著

在一連串的內地考察、興學等行動之後,1900年,以臺北大稻埕醫生黃玉階為首的仕紳們成立「臺北天然足會」,以女性應無身體之傷痛、不讓內地女性專美於前、協助男性共同持家等概念,倡導解放纏足,但此男性紳商主導的解足運動成效有限。1911年,仕紳們的另一半組織成立「解纏會」,以女性自身的角度出發,作法與行動都較為積極,加上官方支持,因而有了較大的迴響。1914年,臺灣各地成立「風俗改良會」,提倡改革舊有風俗,這也再度引發斷髮解足的熱潮。

黃玉階醫師發起天然足會所撰寫的主旨,當時的發起人還可見大稻埕茶商李春生以及辜顯榮等名人。 (出自:天然足會旨趣及會則,明治三十三年二月刊行。資料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58期,2010年7月16日發行)

黃玉階醫師發起天然足會所撰寫的主旨,當時的發起人還可見大稻埕茶商李春生以及辜顯榮等名人。

(出自:天然足會旨趣及會則,明治三十三年二月刊行。資料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58期,2010年7月16日發行)

根據統計,在1900年全臺纏足的女性佔約68%,幾乎三分之二的女性均纏足;到了1915年,纏足的女性比例已經大幅下降,與1905年相比,全體女性纏足的比例從56.94%減少至17.36%;尤其10歲以下年幼女性纏足的比例從14.48大幅降低至0.30%,成效可謂顯著。有文獻指出,臺南望族的某對年輕夫婦,雖然女方本身為纏足、但夫妻決定不再讓女兒纏足,這樣的轉變顯示,纏足在中上流階層可說已告終結。至此,臺灣女性的「放足運動」,終於在官民合力教育倡導下,開創了臺灣新女性的嶄新世代。

1915臺中清水改纏足大會紀念寫真。 (出自:《牛罵頭老照片專輯》。資料來源:https://tm.ncl.edu.tw/article?u=022_001_00000345,臺灣記憶,國家圖書館數位典藏)

1915年臺中清水改纏足大會紀念寫真。

(出自:《牛罵頭老照片專輯》。資料來源:臺灣記憶,國家圖書館數位典藏)

小結

臺灣的近代化建設與計畫推動,從氣象史的角度觀之,可說是由一場場帶來嚴重災害的颱風促成的,解纏足就是其中一項成果。臺灣總督府初期採取間接的、柔性的、不增加反抗聲浪的方式推廣解纏足,然而真正開始鬆開纏足裹腳布的則是1898年的大風災後相關的報導及推廣解纏足活動。以鬆開裹腳布為契機,日治時期的臺灣女性開啟展翅飛翔的航道,讓往後的女性們獲得更多機會上學、擁有技能投入更多元的工作,為新時代的女性容顏寫下新的篇章。

 

參考資料:

1. 《日本殖民下的她們——展現能力,引領臺灣女性就業的職場女先鋒》,游鑑明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22

2. 《太陽旗下的制服學生》,彭威翔著,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

3. 中研院臺灣史研究中心,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首選珍藏 : 纏足解放,女性大步向前走》

4. 《水竹居主人日記》1911年4月10日,臺灣日記知識庫

5. 《近代台灣女性史——日治時期新女性的誕生》,洪郁茹著,吳佩珍、吳亦昕譯,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7

6. 《阮ê青春夢——日治時期的摩登新女性》,鄭麗玲著,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

7. 《天然足會旨趣及會則》,王嵐渝,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58期,2010年07月16日發行

8. 陳彥傑等,2020年,《歷史極端氣象事件之文史資料跨域研究》,臺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委託研究計畫(期末)成果報告

修改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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