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站公益停車
一、目的及依據: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敦親睦鄰、推動本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永康站區周邊公益活動發展及改善交通,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第 9 條「短期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舉辦公益活動」訂定本方案。 二、申請對象(單位): 假日於本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永康站區周邊辦理公眾活動之機關或團體。 三、辦理事項及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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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二)申請單位車輛進場停車,應依停車範圍停放(附件3),不得影響本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永康站區作業。 (三)申請單位如有毀損本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永康站區設施或物品時,應負責照價賠償。 (四)申請單位如未能遵守本方案規定者,或未送交成果報告者,將取消已同意之停車申請情節重大者將不再同意申請。 (五)本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因辦理公務或其他需要時,得取消停車申請。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臺灣南區氣象中心永康站區假日公益活動停車申請方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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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期:2023/09/21